n   本校專利申請流程如下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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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其中依序說明如下:

第一步        發明人填寫資料

發明人應備齊下列相關資料,並將電子檔寄至產創總中心智財管理專員(hungyen@nccu.edu.tw)。

一、研評會提案單

二、研發成果基本資料表

三、專利申請構想揭露書

四、若有與其他外部單位之發明人共有,則須另行檢附「共同研發成果協議書(雙方)(三方)

第二步        受理提案資料送研評會審議

本校原則上每學期會召一次(約為 5 月及 10 月)「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」審議本校專利是 否具有「進步性、新穎性及產業利用性」,發明人須列席該會議報告專利內容。

第三步        研評會審議結論

       研評會委員將依審議結論作成是否予以申請專利之結論。

第四步        委託事務所進行申請

經由研評會審議確認可申請專利之研發成果,本中心將媒合事務所撰擬專利說明書及進行後續申請事宜。

第五步        專利說明書內容檢視

俟事務所撰擬完專利說明書後,本中心將協助老師檢視專利說明書之內容。

第六步        智慧財產局進行專利審查

確認專利說明書無誤後,該專利案送至主管機關審查。

n   專利申請費用分擔及權益分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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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本校「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及運用辦法」之規定:

一、申請專利及維護專利所需之費用,應依下列比例分攤為原則:發明人或創作人百分之十(二人以上時則平均分攤),學校百分之九十。

二、本校專利、技術移轉及歸屬於學校之其他智慧財產權所取得之收益,整體收益應於扣除必要費用後,依下列比例分配為原則︰發明人或創作人百分之七十(二人以上時則平均分配),學校百分之二十,計畫執行單位及其所屬單位共百分之十。
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4-09-12 15:11:57